10月11日,从金昌市环保局了解到,在近期结束的环保执法检查中,该市5家死灰复燃的小型造纸厂被给予立即关停的处理,并分别被罚款1万元。
此前,执法检查组接到举报,称永昌县有5家小型造纸厂仍在生产。检查组随后发现永昌县水源镇金武造纸厂、宋家沟造纸厂、永宁造纸厂、朱王堡镇头沟造纸厂和红山窑永胜造纸厂等5家年生产能力在1000吨—1500吨的已关停的小造纸厂仍在生产之中,当即对其进行了查处,责成有关单位对5家造纸厂所在乡镇作出通报批评,要求立即停产关闭,并对5家造纸厂各处以1万元罚款的处理。
据悉,早在1998年永昌县就对5000吨以下的8家造纸厂依法实施了关停。但自今年6月份以来,其中的5家小型造纸厂受经济利益的驱动,擅自开工生产。这次“动真格”的查处行动,使一部分蠢蠢欲动的同类型小型企业受到震动,有效防止了“十五小”的死灰复燃。